获得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资助项目的研究生:
请于2014年6月6日前完成项目结题并办理结题手续,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说明
1. 重大、重点项目的需发表两篇及两篇以上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本(专业期刊一览表)中的期刊目录为准。SCI、EI和CSSCI等检索论文以最新开具的检索证明为准。一般项目至少在统计源期刊以上期刊发表一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2. 项目研究成果在发表时应标注“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资助及资助号”字样。
3. 项目的研究成果为学术论文时,受资助研究生本人应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受资助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齐齐哈尔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4. 本次结题工作受理2013年以前立项的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不在本次结题范围内。
二、结题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交
1. 结题材料按照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审批通知书(已下发)、项目申请书、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同时须在论文复印件上用彩色笔注明发表人的姓名和单位及项目资助类别和资助号)和项目研究报告(两万字以上)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结题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
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主管院长审查结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由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 项目负责人携带研究成果的原件及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到研究生处教育培养管理科办理结题手续。
三、其他事宜
1. 已获得资助的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需填写《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签字盖章后到研究生处教育培养管理科办理延期结题手续。
2. 无特殊情况下,2014年6月6日前每周三下午办理2014年齐齐哈尔大学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的结题和延期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配合。
研究生处教育培养管理科
201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