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2013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按照齐齐哈尔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需完成“教学实践”和“学术活动”两个实践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现对2013级硕士研究生实践环节的成绩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1. 成绩考核的标准及要求
“教学实践”环节要求研究生在读期间累计完成18学时教学实践活动。研究生根据每次教学实践活动的内容填写《齐齐哈尔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教学实践成绩由导师评定,每次教学实践活动需导师签字后有效,成绩评定以“通过”和“不通过”两个层次为准。
“学术活动”环节要求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参加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学术活动8次以上,每次学术活动后整理1000字以上的学习总结。研究生将学术活动情况汇总后填写《齐齐哈尔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实际情况和学习总结的质量,对研究生的学术活动成绩给予评定,成绩评定以“通过”和“不通过”两个层次为准;并在《齐齐哈尔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签字后生效。
2. 成绩报送
2013级硕士研究生将导师签字后的《齐齐哈尔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和《齐齐哈尔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及每次学术活动的学习总结上交到相应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备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后,填写《齐齐哈尔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成绩汇总表》和《齐齐哈尔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成绩汇总表》,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4月27日按照上述要求将汇总表纸件加盖学院公章后上报研究生部教育培养管理科。逾期不能上报的,视为成绩不合格,不能取得相应学分。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严格把关保证研究生实践成绩的真实有效。
研究生部教育培养管理科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