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落实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要求,承担下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的相关学院需于5月20日前完成综合教务系统的录入工作。研究生教学任务除按照教务处“通知”中的要求执行外,研究生部对以下几点情况进行说明:
一、各类型硕士研究生教学任务独立落实,相同且学生数较少的课程在实际教学中可以合班授课。
二、学位公共课教学班级安排参照《2016-2017学年(秋)学期研究生课程合班安排》(附件1)。
三、各学院自行下载填写《2016-2017学年秋(两学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研究生)》(附件2),并将相应信息录入到综合教务系统中。《2016-2017学年秋(两学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研究生)》纸介版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部教育培养管理科(逸夫楼1503室),电子版通过校园办公系统发送至研究生部佟有才邮箱;
四、任务落实过程中请注意任课教师的职称要求,原则上任课教师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中级职称。
研究生部教育培养管理科
2016年5月16日